江南時報訊 近日,當事人家屬蔣某將出具的諒解書遞交到溧陽市人民檢察院,當事雙方握手言和,賠償及時到位,一起由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的交通事故案也達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鄭某將依法得到從輕處理。此案是溧陽市檢調對接機制開展以來,人民調解員介入調解成功的首起刑事案件。
近年來,溧陽市司法局嚴格貫徹落實省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做實“三強化”,以人民調解“牽手”刑事和解模式做到和解過程公開,權力行使公正,探索在刑事判決法律效果與矛盾化解社會效果間尋求“最優(yōu)解”,打造群眾“信得過、叫得響”的溧陽人民調解金字招牌。
升級平臺,強化協(xié)調溝通。依托全省刑事和解平臺的創(chuàng)立,在原溧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和解室基礎上加掛調解委員會駐檢察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提檔升級平臺,選派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進駐工作室,常態(tài)化開展調解服務,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與檢察機關辦案聯(lián)動機制和信息雙向交流機制,合力提升刑事和解工作的整體效能,改變以往“單打獨斗”的局面。
做優(yōu)隊伍,強化能力提升。不斷夯實隊伍建設,推動人民調解隊伍做強做精,努力鍛造一支刑事和解專職人民調解隊伍,充分發(fā)揮律師法律顧問專業(yè)優(yōu)勢,加大刑事和解業(yè)務課程培訓,累計邀請資深檢察官、專家學者開展專題授課6次進行答疑解惑,持續(xù)拓寬工作思路,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能力水平,積極引導和幫助當事人敞開心扉、解開心結。
提煉做法,強化經(jīng)驗總結。6月以來,駐檢調解室累計參與2起刑事案件的和解程序,均獲得成功,大大提升了矛盾化解質效,在震懾犯罪和矛盾化解之間取得良好平衡,調解室通過撰寫個案分析、過程評述,及時總結經(jīng)驗做法,做到一案一策,提煉出“動真情、說明理、講嚴法”三字工作法,得到市人民檢察院高度評價,也獲得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馮杰 周俊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