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2022年6月19日凌晨,家住丹陽市的吳某騎電動三輪車,載著葛某行駛至丹陽市丹金路某路段時,被一輛由北往南行駛的小轎車撞倒,肇事車輛加速逃離。丹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迎難而上,經過縝密偵查,僅用3小時就將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彰顯了公平正義,維護了法律尊嚴。
當日凌晨1時50分許,接到事故報警后,丹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市區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事故現場停著一輛白色轎車和一輛電動車,當事人吳某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葛某受傷,被120急救車送至醫院救治。經現場走訪,目擊者稱,肇事車輛系一輛黑色轎車,事發時自北向南高速行駛,撞擊電動三輪車后,電動三輪車失去控制撞到白色轎車,黑色肇事車輛加速逃離現場,車輛特征信息不詳。
丹陽交警事故處理中隊迅速介入,經過對現場初步勘驗,發現現場除被撞電動三輪車外,數十米內還遺留著一個品牌車標和若干黑色漆片,遂初步判明肇事車輛品牌及顏色。因案發現場沒有監控探頭,辦案民警又分別調取沿路監控,通過細致摸排、仔細比對,很快確定車牌號為蘇L****8的黑色某牌轎車有重大嫌疑。
確定車主后,民警立即開展多頭尋找,并于當日凌晨5時許,在丹陽市導墅鎮某村查獲該肇事車輛。民警找到該車輛時,該車前保險杠、左側翼子板及引擎蓋受損嚴重,車標脫落,確系肇事車輛。民警在車主家中查獲尚在睡夢中的周某,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現場檢測,結果為166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
最后,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車主周某對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7月2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丹陽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丹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圍繞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總目標,守崗有責,守崗盡責,小案重視,急案快破,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保障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崔景峰 邵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