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以為酒醉駕是小事?以為交警傳喚多次不到案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3月23日,江蘇省丹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曝光了兩起駕駛員“醉駕”拒不到案而成為網上逃犯的案例。丹陽警方于同一天在浙江省和福建省,分別將兩名涉案駕駛員抓獲。目前,二人均因涉嫌危險駕駛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22年6月3日晚,貴州籍男子吳某駕駛未經注冊登記的二輪摩托車在丹陽市某路口左轉彎時,與他人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車輛受損、吳某自己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接警后立即到達現場開展勘查工作。當交警讓雙方當事人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時,吳某神色慌張,口齒不清:“警察同志,我沒有摩托車行駛證和駕駛證。”民警聞到吳某某身上有明顯酒味,遂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后將其帶至附近衛生院抽血,結果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4mg/100ml。
同年8月28日下午,甘肅籍男子沙某駕駛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至丹陽市某路段時,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正在附近執勤的交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發現沙某站立不穩,隨后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沙某承認:“中午與工友在出租屋里喝酒,想著晚上去附近燒烤店吃點燒烤繼續喝,便騎著摩托車趕往燒烤店,結果發生交通事故,剛爬起來,警察同志你就來了!”民警后將其帶至附近衛生院抽血,結果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6mg/100ml。
然而這只是開始,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面對民警的多次傳喚,吳某均以受傷等為由,拒不到案配合處理,之后其手機號處于關機狀態。民警經過多次走訪調查得知吳某某早已離開丹陽,去向不明。沙某的情況類似。
隨后,二人被丹陽市公安局列為網上逃犯。迫于壓力,3月15日,吳某主動至浙江省永嘉縣公安機關投案,后被丹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丹北中隊指導員蘇彬帶員帶回丹陽收押。同一天,丹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丹北中隊副中隊長陳浩帶員赴福建省石獅市,在當地公關機關的協助下,將逃犯沙某成功抓獲。
警方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執法工作,勿存僥幸心理。(王亞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