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公認的四大古都,分別是西安、南京、北京、洛陽。西安號稱“十三朝古都”,洛陽也號稱“十三朝古都”,北京定位“五朝古都”,這三座城市的古代都城數字是否準確可另當別論,但卻一目了然,一句話到位。唯獨南京市當初在確定是幾朝古都時,卻大費周章地用兩句話來表達:“六朝古都,十朝都會”。這種表達既冗長又累贅,看似周全,實則兩誤。
我們先說“六朝”:名詞與數量詞不能混淆。
“六朝”是一個特定歷史時空所指,專指隋唐以前在南京這座城市建立的六個政權:東吳、東晉、南朝的宋、齊、梁、陳。從語言學角度來審視,這里存在著“名詞”與“數量詞”的重大區別,必須擦亮眼睛,予以辨別。
唐代許嵩在《建康實錄》中提出“六朝”(又曰“六代”)概念時,這里的“六朝”是一個名詞。包括唐詩宋詞及后人的詩詞歌賦中出現的“六朝”,都是名詞。我們可以說南京是六朝或明朝的都城所在地,也可以說“六朝都城南京”“明朝都城南京”,以復合詞的形式呈現,這里的“六朝”是一個名詞,語詞的重心是在“都城”上,“六朝”是用于修飾限定“都城”的。而當我們稱“南京是六朝古都”時,是使用了一個判斷句,這里的“六朝”已經變成數量詞了,是在回答南京究竟是幾朝古都的數量問題了,語句的重心已經轉移到了朝代的數量上,它誤導人們以為,在南京定都的只有六個朝代。
如果將歷史上的“六朝”名詞直接拿來變成南京都城的數量詞,將此“六朝”混淆為彼“六朝”,搞語言文字上的“順溜”,顯然是不嚴謹的,是犯了偷換概念、移花接木的邏輯錯誤,這種障眼法很容易把人們在不知不覺中帶到溝里去。
我們再說“都會”:商貿詞匯不可用于古代都城所在地定性。
“都會”一詞,從古至今,不是用來對古代封建王朝的都城定性的。《辭海》對“都會”一詞的解釋是:“都市,人眾及貨物匯集之地”。其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的商貿市場交易色彩一目了然。
“都會”一詞源自《史記·貨殖列傳》:“然邯鄲亦漳、河之間一都會也?!笔钦f歷史上的河北邯鄲這地方,是漳河、黃河兩地的商貿集散地。北宋柳永的《望海潮》詞中有:“東南形勝,三吳都會,錢塘自古繁華。煙柳畫橋,風簾翠幕,參差十萬人家?!边@首詞是描繪古代杭州繁華富庶與風景秀麗的。古代“三吳”指吳郡、吳興、會稽,是今日長三角地帶的江南吳地指稱,包括現今的蘇州、無錫、常州、湖州、杭州、上海和紹興等地,其“都會”一詞是形容當時的杭州是三吳經濟最繁榮、景色最秀麗的重鎮所在。由古漢語可見,“都會”一詞與封建王朝的都城無關。
時至今日,“都會”一詞也是被廣泛運用于形容商貿經濟發達地區,古漢語的詞義仍然被保留著,如稱“上海大都會”“香港大都會”“紐約大都會”等即如此。當我們在回答南京歷史文化名城是封建王朝的幾朝都城時,用“都會”來定性,顯然是戴錯了帽子。封建王朝都城所在地,漢語詞匯中有專門表達,如“京師”“京城”“京都”“都城”“皇都”“皇城”“帝都”“帝京”等。用“都會”來定性南京的所謂“十朝”,既不符合都城的國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特征,更不符合經濟貿易繁榮富庶的歷史呈現。
我們又說“六朝”的一明一暗:極不公允,極不合規。
在“六朝古都、十朝都會”一語中,“六朝”重復出現,重復計算,一明一暗。“明”的是第一句話無疑,“暗”的是第二句話的“十朝”中又一次包含了“六朝”,給人感覺,南京這座歷史文化資源厚重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六朝”成了寵兒,明里暗里都少不了它。豈不知,這種開小灶式的表達,不合規,不公允,已經使南京都城形象支離破解,疊影模糊了。我們對南京這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量身打造,文字必須凝練準確,目前這種雙語式二元組合結構,顯然是疊床架屋,拖泥帶水,完全不符合城市形象定位要言簡意賅的基本要求。
由以上三點已足以讓我們得出結論:“南京是六朝古都,十朝都會”是一個偽命題。這個偽命題長期誤導南京人民乃至全省全國人民的認知,長期誤傷南京的對外城市形象,使南京這座城市在不知不覺中自擺“烏龍”,導致有些人的感覺已經到了麻木冥頑程度。
這個偽命題讓南京這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定位長期處于混沌狀態,讓生活在南京這座城市的人們在歷史認識方面處于混亂之中,其產生的不良后果,令人瞪目結舌。我們唯有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去偽存真,還南京以“六朝”+“明朝”=“七朝古都”的確切身份。(作者為江蘇省文史研究館館員)
束有春 2023年6月25日于金陵四合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