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謝謝你們給了我維護自身權益的信心,并幫我拿到了賠償款。無錫的法援人給我留下了難以忘懷、特別溫暖的印象......”近日,家住四川省丹棱縣的劉某千里迢迢來到無錫,手持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排憂解難護權益”十四個燙金大字的錦旗走進惠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對法援中心熱情、高效的服務表示感謝,言語中洋溢著對承辦人的濃濃贊譽。
一件普通的勞動爭議案
原來,劉某曾于2013年2月18日入職惠山區某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間到了2020年春節,節后受疫情影響劉某無法返錫按時到崗,后雖想盡辦法從四川趕至公司,但公司仍然在2020年3月17日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雙方勞動關系,并停發劉某的工資和各項保險費用,她本人多次至公司討要說法未果。
“我跟公司的人說了,就算解除勞動關系了,也應該賠償我吧,我只要我應得的,多一分我都不要,可是公司就是不答應!”一想到當時的境遇,劉某的眼淚就止不住流了下來。
就在劉某一籌莫展的時候,朋友告訴她可以嘗試一下到尋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得幫助。“我一個外地人會不會有人幫我?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不要收費?”帶著種種疑問,也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她走進了位于洛社的某基層法律服務所。“服務所的同志熱情接待了我,他們耐心聽我的講述后,幫助我聯系了惠山區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3月25日,惠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劉某的情況后,對她這種外來農村務工人員薪酬糾紛免于經濟狀況審查,當天便受理了劉某被單位違法解除主張賠償金糾紛一案,并指派無錫市惠山區新世紀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楊靜珠辦理該案。
一段一波三折的維權路
“了解劉某的案情后,我們第一時間收集證據,并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交仲裁申請,向公司主張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產生的賠償金。”楊靜珠說,2020年5月22日,勞動仲裁部門對劉某請求下達了不予支持的裁決。為此,惠山區法援中心再次指派楊靜珠為劉某起草了代理意見,并向惠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9月28日法院判決公司支付劉某賠償金70926.1元。
“本來以為法院判了,自己馬上就能拿到賠償金,誰知道公司不服,又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民事判決,依法改判公司無需支付賠償金。”劉某說到這不停的感慨道“我一個小老百姓,為自己維權怎么就那么難啊!”
針對這種情況,惠山區法援中心再一次指派楊靜竹辦理該案。承辦人一方面為疏導劉某的焦慮情緒,一方面,圍繞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積極收集證據,認真書寫答辯狀。功夫不負有心人,2021年1月18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采信承辦人意見,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一場溫暖人心的大結局
2021年3月2日,劉某順利拿到了70926.1元賠償金。“最讓我感動的就是,判決后楊靜珠沒有想著結束對我的援助代理工作,而是想著積極與公司交涉,幫助我如何盡快拿到執行款!”劉某一邊說,一邊對楊靜珠豎起了大拇指。
3月4日,感動之余她不遠千里,送來了惦念已久的錦旗,“我早就想來送這面錦旗了,只要回想起法援中心的同志前后幫我不斷協調溝通幫助的場景,我的心里就特別溫暖。”劉某說。
“我希望通過這面錦旗表達我對無錫法援人最真誠的謝意,我也會把這份美好傳遞給更多的朋友,讓我身邊的親戚朋友都知道無錫不僅風景美,人更美。”劉某說。
一件普通的勞動爭議案,對法律援助來說不再普通。從勞動爭議仲裁的駁回,到一審法院勝訴,再到法院二審應訴,一波三折的辦案,法律援助從未止步。一面鮮紅的錦旗,承載的不僅僅是群眾對無錫法律援助的感謝,更是對全市廣大法援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專業水平和為民情懷的肯定,深刻詮釋了“新時代司法為民”的深刻內涵,彰顯了人民群眾對政府公信力的巨大信任。
張永明 楊靜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