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九龍派出所接到群眾周某報警,稱其微信被人轉走4600余元,其密碼并未泄露。民警獲悉后立即開展調查,并迅速鎖定了這段時間使用該手機的嫌疑人朱某。
原來,之前朱某曾借款5000元給朋友湯某周轉,對方還款2000元后就表示沒錢。近日朱某手機壞了,再次找到湯某要錢買新手機。湯某表示表親周某有一個備用手機,平時店里收款用,可以暫時借給朱某使用。朱某拿到手機后,發現里面微信綁定了收款碼,里面有上萬元,便用周某的開機密碼作為微信錢包密碼嘗試進行消費,結果一下子成功,她認為既然湯某還不上欠自己的錢,而對方兩人又是親戚,于是便用該微信里的錢用來抵債,心安理得地用起了周某微信錢包里的錢,前后轉賬消費共計4620余元。
直到民警找到朱某,一開始她還不認為自己已經涉嫌犯罪,認為只是拿回欠款,聽了民警一番普法,才對自己一時鬼迷心竅走上犯罪道路后悔不已。
目前,該案已被移訴至法院。
(李羲 德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