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為貫徹落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促進社會誠信建設,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南京高淳法院積極落實企業信用修復“暖企”行動,發出首份《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告知書》。
5月13日,高淳法院向某企業發出《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告知書》,給予企業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寬限期,在充分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設置緩沖期,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據悉,2021年9月,經高淳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裁定,該企業欠付30余名員工工資共計70余萬元。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該企業積極籌款并按期支付了前五期勞動報酬共計60余萬元。今年3月,該企業主要負責人因疫情滯留上海,企業貨物又因物流限制等原因無法及時交付,導致回款困難,影響了和解協議的履行。綜合案件的實際情況,高淳法院實地走訪調查了該企業的生產經營真實情況,與員工們多次進行溝通解釋,最終決定給予該企業45天的寬限期。
(陳妍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