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期,南京鼓樓警方破獲的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嫌疑人被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案件偵辦過程中,經過民警耐心的普法教育,嫌疑人表示愿意退賠一部分被害人的損失。近日,鼓樓警方為兩名受害人進行了退賠款發還。
退賠現場,民警仔細核對確認了受害人身份,按照退賠比例,通過系統將退賠款退至受害人賬戶。看到銀行通知退賠款轉入賬戶,受害人也向警方表示,自從遭受了冒充公檢法詐騙之后,在接到自稱公安、檢察院、法院的電話、短信時一直都不敢相信,害怕再次遭受類似手法的詐騙,通過這次事件,自己也是深受教訓,既不能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擔心,也要加強自我防護意識,關注官方宣傳,提高詐騙行為的甄別能力和自我防護本領。
民警提示:公安機關不會要求群眾將資金轉入所謂“安全賬戶”或是通過微信、視頻電話等制作所謂“筆錄”,如果遇到無法確認對方身份的情況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求助、核實。
通訊員 鼓公宣 康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