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日,泰州海陵法院執行干警成功執結了一起長達8年的因債務糾紛引發的案件,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2013年,興化的趙某某夫妻因共同經營生意,向家住海陵的王某借款10萬元,約定月息2分。后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本息,王某將趙某某夫婦訴至海陵法院,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趙某某夫妻二人共同償還王某本息合計11萬元。
趙某某夫婦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王某遂向海陵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趙某某夫婦名下財產均已被興化法院查封,海陵法院無處置權。最終除扣劃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以外,本案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于2014年、2015年兩次執行均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0年,申請執行人再次向海陵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并提供了被執行人有房產租金的財產線索。海陵法院終本組立即展開調查核實,輪候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租金收入。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趙某某。鑒于目前其沒有可以處置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受償,承辦人又來做申請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并通過承租人督促被執行人趙某某主動履行。最終當事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分期進行償付。
2022年,在時隔8年之后,被執行人最終將本案涉及款項全部履行完畢,申請執行人王某發自內心地感謝海陵法院執行干警的辛勤付出,為承辦人送來一面鮮紅的錦旗。
(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