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2022年,江蘇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斷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協同化、專業化水平,忠誠履行破產審判職責,積極創新破產審判機制,著力強化破產審判隊伍建設,持續深化府院協調聯動。3月21日,江蘇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22年江蘇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2022年度江蘇法院破產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雙軌運行”拓寬企業退出通道
據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金飚介紹,江蘇法院牢牢貫徹“應收盡收”破產理念,堅決破除破產申請受理法外門檻,市場主體破產退出通道進一步暢通,全省法院新收實質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企業破產案件6359件,同比增長41.50%。積極探索經營異常企業公益清算退出機制,率先破題空殼企業、失聯企業等經營異常企業退出難題,向市場有效釋放大量名稱資源、監管資源。
以“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理念為引領,破產審判工作效率跑出加速度。全省法院審結實質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企業破產案件6356件,同比增長60.79%,破產案件結案率達到68.02%,同比提高11.84個百分點。審結強制清算案件 8018件,同比增長617.82%,強制清算案件結案率達到95.97%,同比提高16.75個百分點,宿遷、南通、鹽城等地強制清算案件結案率超過99%,審判效率明顯提升。
堅持動真碰硬攻堅克難,長期未結破產案件化解成效明顯。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10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已實現清零目標。與2021年12月31日相比,5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由36件壓降至10件,壓降幅度達到72.22%,3年至5年未結破產案件由109件壓降至71件,壓降幅度達到34.86%,大部分地區已實現3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數量動態控制在破產案件總量1%以內的目標。
“救破并舉”發揮破產挽救功能
秉持“多重整救治、少破產清算”原則,江蘇法院持續加大企業破產挽救力度,審結破產重整、和解案件332件,通過運用破產重整、和解、預重整、預和解等多種機制,幫助南京建工、澄星集團、力信公司等349家企業重獲新生。充分發揮破產制度資源要素配置功能,運用破產程序釋放沉淀資產3873.43億元,安置職工5.74萬人,盤活土地房產3088.06萬平方米,有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省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李薦告訴記者,十大典型案例中,“破產重整”占據一半比例,其中兩件是破產和解案。“破產重整”是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在法院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的調整,進而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風險,恢復經營能力的制度。企業得到穩定的同時,債權人也獲得更高比例的清償。對于社會而言,企業的存續可以保留更多崗位,維持地方稅收,保持地方上下游產業鏈運行。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破產重整”高度契合黨中央提出的“保企業、保發展、保民生”的政策要求,是人民法院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
“江蘇法院始終堅持‘多破產重整,少破產清算’原則,南京建工產業集團、力信能源科技公司等都是通過破產重整得到救治,在企業陷入困境時,要學會拿起‘重整的武器’及時挽救,更好地發揮破產重整制度功能。”李薦說。金飚提醒企業家切莫“談破色變”,市場主體在市場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會像人一樣生病,法院會盡最大的努力讓其回歸正常,對待破產制度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更加積極的心態看待破產制度。
接下來,江蘇法院將牢牢抓住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這一關鍵,切實做好破產審判工作,努力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高質量發展上實現新作為,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江南時報記者 錢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