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記者 鄧雯婷)10月24日,南京中院召開特約監督員聘任儀式暨現代化法院建設征求意見會,向 30 名南京中院第一屆特約監督員頒發聘書。
此次聘任的30名特約監督員,聘期五年,涵蓋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專家學者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在接下來的五年里,他們將通過參加市法院相關工作會議,旁聽依法公開審判案件的庭審,參加市法院組織開展的審判、執行、隊伍建設等工作的專項檢查、調研活動等方式,對南京法院審判執行以及隊伍建設等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此前,南京中院印發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工作規定》(以下簡稱《工作規定》)。《工作規定》明確了南京中院特約監督員的聘請范圍、任職條件、聘請程序及任期、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和履職保障等內容。
根據《工作規定》,特約監督員工作職責主要包括:監督全市法院遵守憲法、執行法律法規和作出司法決策的情況;監督全市法院工作人員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況;監督全市法院工作人員司法作風、廉潔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市法院反饋社情民意;為市法院有關決策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重要工作提出咨詢、建議和意見;溝通和促進法院同人民群眾的聯系,關心、支持、宣傳全市法院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