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現在開庭!”12月12日上午,被告人孫某徇私舞弊減刑一案在南京高淳法院開庭審理。高淳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紅頭擔任審判長進行主審,高淳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進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區級機關工委領導及部分作風建設監督員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孫某在擔任某監獄副監區長期間,利用分管該監區罪犯生產勞動等職務便利,接受服刑罪犯王某、楊某兩人委托親屬所送的現金、香煙等財物,為王某、楊某違規夾帶香煙、調整生產工作崗位、呈報減刑等方面提供幫助,致使上述兩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罪犯獲得減刑。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證據,組織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各環節有序進行。被告人孫某表示認罪認罰,并在最后陳述階段進行了懺悔。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宣布擇期宣判。
法檢“兩長”同庭履職,是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和嚴格履行院領導帶頭辦案職責的具體表現,充分彰顯了司法機關嚴厲打擊職務犯罪的堅定決心。下一步,高淳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職務犯罪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柳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