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隨著基層政法網格員進社區工作的不斷深入,在進網格訪民意過程中遇到的社會矛盾糾紛也越來越多。為了積極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構建和諧的社會環境,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司法所所長黃立群作為街道寶船社區第3網格員,他在下社區進網格實踐中認真通過不斷探索“琢磨”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糾紛調處的實戰性方法。
一是各個擊破調解法。政法網格員在調解工作中要面臨各種性格的人,這就需要善于揣摩當事人的心理活動,在調解過程中,要知曉當事人是屬于哪一種類型性格,然后針對不同個性的當事人,采取不同的溝通方法,各個擊破,達到事半功倍的調解效果。
二是愉悅幽默調解法。對簡單的鄰里矛盾糾紛,政法網格員可以運用一些輕松、幽默的口吻去勸說對方,緩和緊張的情緒。讓矛盾糾紛雙方能在愉悅的氛圍中接受調解,從而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快速化解。
三是開門見山調解法。對矛盾糾紛中有明顯過錯的一方,政法網格員應當旗幟鮮明、義正詞嚴、開門見山地予以嚴厲批評、斥責,敦促其認識錯誤,及時回到妥善解決問題的軌道上來。
四是一錘定音調解法。針對矛盾比較嚴重的糾紛,政法網格員要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在調解時雙方當事人互不見面,分置兩室,由調解人員從中斡旋,分別就當事人存在的錯誤認識和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待火候成熟,雙方爭議焦點基本得到解決的情況下,再同場調解,一錘定音,達成協議。
五是迂回作戰調解法。政法網格員在調解矛盾過程中要掌握調解的火候,適時采用不同方法,不要急于求成,宜放就放一放,給當事人一個回旋余地,待雙方冷靜下來后,再次尋求調解之時,適時進行調解,這樣可以取得比較好的效果。
調解的方法和技巧多種多樣,在具體工作中也不是機械地、獨立地使用某一方法,這就需要政法網格員在實踐中細心體會,靈活掌握,做一個調解工作的熱心人。近兩年來,他運用摸索出的調解方法,他不僅參與調解了寧工新寓一村因地鐵施工導致的危房處置糾紛180余起,成功率99%,還參與調解社區面上的矛盾糾紛 156起,成功率98.8%,有效處置了轄區群眾矛盾,較好地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起到了社會矛盾調處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黃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