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近日,常州市新北區召開全區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推進會,明確各鎮(街道)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時間、范圍和職能,確定建立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協同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樹狀圖”式開展全區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根系清晰,厘清各自權限職責。各鎮(街道)明確執法主體地位,擴充法制審核力量,規范行使下放權力;區級執法部門加強向下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區司法局加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協調監督力度,合理職責分工,有序開展工作。
軀干挺直,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在各鎮(街道)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人員資格管理,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執法文書格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分類管理等監督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監管。
根冠互助,加強上下聯動協作。建立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協同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各鎮(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探索建立區鎮(街道)兩級工作協商和業務指導定期聯系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做好行政執法權力的承接運轉工作。 馬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