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是指甲乙雙方就某個問題達成的一種協議,它一般適用于國際關系,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訂,由兩個國家簽訂的條約稱“雙邊條約”,由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簽訂的條約稱“多邊條約”。條約包括公約、協定、換文、聯合宣言、憲章,具有時效性,如果期滿不再續簽即視為失效。我國歷史上屢屢出現的“城下之盟”等,究其實也是雙方簽訂的一種條約,著名的如“澶淵之盟”就是公元1005年北宋與遼國簽訂的條約。
條約的名稱一般由條約的內容、簽訂條約的地點、或簽訂條約的時間來命名。依照內容命名的條約,著名的有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17屆會議在巴黎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我國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約組織,成為“締約國”,從此具備了申報世界遺產的權利,1987年我國成功申報了第一批世界遺產6個項目。依照地點命名的,著名的有1689年9月7日(清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的中俄《尼布楚條約》、有1858年5月28日(清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黑龍江璦琿簽訂的《中俄璦琿條約》。依照簽訂時間來命名的,著名的有1901年(中國農歷“辛丑年”)西方列強11國與中國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
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中國開始進入半封建半殖民地近代社會,西方列強用他們的堅船利炮優勢,強迫清政府簽訂許多不平等條約,其中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就是清政府與英國政府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在江寧(今南京)簽訂的條約。通過閱讀《清史稿》,有春發現,這個條約長期被人們錯誤地稱為中英“《南京條約》”,應該稱為中英“《江寧條約》”才與歷史真相相符,才符合條約命名的通常規范。
清王朝時期的今日南京稱“江寧”,清王朝版圖上只有“江寧”而沒有“南京”。下面我們通過《清史稿》的閱讀來對那段歷史進行簡單梳理,以期加深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和理解。
一.清朝官員籍貫與仕宦經歷中的“江寧”
《清史稿》(以下省略)卷三百六十九《鄧廷楨列傳》稱,鄧廷楨是嘉慶六年進士,“江蘇江寧人”。同卷《林則徐列傳》稱,林則徐于道光六年由陜西按察使升遷“江寧布政使”,后因“父憂”歸家守孝,道光十年回到工作崗位后,補湖北布政使,調到河南,后“又調江寧”任職。
卷三百七十二《海齡列傳》稱海齡是滿洲鑲白旗人,后累擢河北大名、正定兩鎮長總兵,“歷西安、江寧、京口副都統”。江寧與西安、京口(今鎮江)市并列,說明它是一個獨立的城市名稱。
卷三百七十一《黃恩彤列傳》記載,黃恩彤是道光六年進士,到了道光二十年,出為江南鹽巡道,遷按察使,“署江寧布政使”。“英兵犯江寧”時,耆英、伊里布命令黃恩彤偕侍衛咸齡“赴敵艦議款,隨同定約”,黃恩彤參加了當時在江寧舉行的中英和談。
卷三百七十五《何汝霖列傳》記載,何汝霖是“江蘇江寧人”,道光五年舉人,道光二十五年,官至一品頂戴署禮部侍郎。卷三百七十七《鄂木順額列傳》稱鄂木順額是嘉慶二十五年進士,道光十二年“鄉試,往江寧考錄遺才,卒于試院”。
類此記載甚夥,容不贅列。以下將圍繞鴉片戰爭爆發來看清代“江寧”。
二.林則徐等人是“虎門燒煙”而不是“銷煙”
道光十五年,江寧人鄧廷楨任兩廣總督。當時的形勢是“鴉片煙方盛行,漏銀出洋為大患”。道光十六年,英吉利商人以蠆船載鴉片煙,鄧廷楨處于禁煙前沿,嚴令禁止不許鴉片進口,下令載有大量鴉片與英國商人的英國船只只準停泊在海岸線以外的“外洋”,并“嚴旨驅逐”之。
但英國商人與國內“沿海奸民勾結”,這些“奸民”如同現在的販毒走私分子,致使禁止鴉片入境成效不大。鄧廷楨就與“江南山陽人”(今江蘇淮安人)、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一道,“整備海防”,共同阻止鴉片船只入境。他們在廣東大嶼山口、急水洋繳獲一種體量小、馳行速度快的“蟹艇”,截獲鴉片銀款達“鉅萬”,破獲囤聚鴉片煙土的走私犯罪分子,迫使停泊在外洋觀望、企圖踏上中國領土的英國商船上的“番男婦”即販賣鴉片的英國男女商人500多人全部撤退到澳門居住,且很快又被“驅令回國”。
由此可見,當年清政府官員中最早站出來抵制鴉片泛濫成災的是現今江蘇籍的兩位官員鄧廷楨與關天培。
道光十八年,鴻臚寺卿黃爵滋奏請朝廷“禁鴉片煙”,禁鴉片煙開始成為國家行動。道光皇帝“下中外大臣議”,讓在京師朝廷任職和在地方任職的“省部級”以上高級官員們都來討論這件事。此時,已經于道光十七年被擢升為湖廣總督的林則徐上疏皇上,主張“用重典”即加大處罰查處力度來嚴禁鴉片。他說:“此禍不除,十年之后,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鴉片讓中國大量的黃金白銀外流,政府財政收入面臨嚴重危機;鴉片猶如毒蛇在噬嚙中國人的身體,長期以往,軍隊將會招募不到身體健壯的士兵。
道光皇帝對林則徐的擔憂很有同感,立即召林則徐進京面圣,先后與林則徐就這一問題交談了19次,最后任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禁鴉片。
道光十九年,林則徐到廣東時,發現兩廣總督鄧廷楨已經嚴申禁令,捕拏煙犯,并已取得成果,非常高興。從此,鄧廷楨與林則徐同心協力,加上關天培“忠勇可用”,三駕馬車上陣,一場更大規模的禁煙行動開始了。
林則徐給英國駐廣州領事館的查理·義律送去信函,希望他按照大清王朝規定來協助查繳煙土,停止英國商人向中國販賣鴉片。林則徐在外交上做到先禮后兵。
經過一段時間密集追繳,驅逐了英商蠆船,繳獲鴉片煙土2萬余箱,全部集中到虎門海灘邊。再經查驗無誤,于道光十九年四月廿二日(1839年6月3日)將其“焚于海濱”。大火在虎門海灘燃燒了“四十余日始盡”;據統計,共焚燒了鴉片19187箱和2119袋,總重量達2376254斤。這就是著名的“虎門焚煙”或曰“虎門燒煙”。
行文至此,我們必須對長期以來的“虎門銷煙”一說予以糾正。
漢語“銷”字可以組成“銷售”“銷毀”等意義完全不同的詞組。《清史稿》中沒有“銷煙”一詞,只有“焚煙”“燒煙”之說。如果與“煙”字組合,在漢語中,偕音的有“硝煙”一詞,如“硝煙滾滾”“冒著硝煙戰火”等等。我們在古漢語中也沒有見過“銷煙”一詞,因為“銷煙”極易給人造成“銷售香煙”“銷售鴉片煙”的簡稱歧義,如果用“虎門銷煙”來表述林則徐他們在虎門焚燒鴉片煙的壯舉,極易造成“在虎門銷售鴉片煙”的誤讀,極易讓國人在不知不覺中上當受騙。聯想到《清史稿》中曾明確記載1900年德、奧、美等“十一國聯軍”侵略中國,“辛丑條約”是中國與列強11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但卻被史學界長期誤導淡化為“八國聯軍”。筆者曾撰有《是“八國聯軍”還是“十一國聯軍”》一文予以澄清。歷史上曾出現秦始皇“焚書坑儒”,如果將此說成是“銷書坑儒”,那將是何等滑稽可笑。
對于歷史,我們應該尊重前人留下的歷史文獻,尊重歷史原點表達,不貼時代標簽,更不可造成歧義。當年的林則徐他們,是在“虎門燒煙”“虎門焚煙”,絕不是“銷煙”!我們再也不能上建國以后的文化漢奸的當了。
三.“虎門燒煙”之后的英雄落難與香港被英國人占領
再說林則徐在“虎門燒煙”之后,第一步是制定專門的禁煙政策法令,如果洋商夾帶販賣鴉片,將對犯罪外籍商人按照中國法律予以“正法,貨物入官”;第二步是照會各國領事,使之知曉。結果是“他國皆聽命,獨義律枝梧未從”。英國領事查理·義律不接受中國對販賣鴉片的制裁措施。清朝政府與英國之間的“鴉片戰爭”處于箭在弦上、一觸即發之勢。
虎門燒煙雖然大快人心,但已觸及到了國內靠販賣鴉片為生的那些“奸民”們的既得利益,“奸民因失業,遍騰蜚語”。那些煙匪“豪猾之徒”為了泄憤,就到處給鄧廷楨造謠,說他“納賄營私”。鄧廷楨只得向道光皇帝上疏陳情表白,道光皇帝專門下詔“慰勉”。最后考慮到鄧廷楨已不適合呆在兩廣地區工作了,就將他調任閩浙總督,由林則徐就地接棒,任兩廣總督。
英國領事館領事查理·義律的真實身份是英國海軍上將,1834年7月,他以上校軍銜隨英國政府派駐廣州第一任商務監督律勞卑來華,開始任秘書,1836年升商務總監督。他長期在英國殖民地壓迫和奴役當地人民,來中國后積極從事侵略活動,主張對中國采取強硬政策,現在因鴉片貿易及鴉片被焚燒,竟代表英國對清廷宣戰,仗著武器大炮、槍枝彈藥和船艦的先進,指揮英國艦船開炮攻打我沿海軍事設施,引發鴉片戰爭。
道光十九年七月,英艦突然襲擊九龍山口,遭到關天培的中國水師們英勇抵抗;十月,英艦久泊尖沙嘴,向中國軍隊再次發起炮擊。到了道光二十年春天,由于關天培指揮反擊得當,英國船艦雖不敢貿然前進,但仍然“招奸民,分路載煙私售”。說明當時禁煙形勢嚴峻,要外防鴉片輸入,內防毒犯走私販賣。
道光二十年六月,英國船艦侵占廈門、攻陷定海、掠奪寧波。七月,查理·義律到天津,投書直隸總督琦善,認為廣東“燒煙之釁”是由林則徐、鄧廷楨二人引起,要向清朝政府索賠。
琦善趁機告狀。道光皇帝聽信讒言,認為林則徐、鄧廷楨等人自查辦鴉片以來,“內而奸民犯法不能凈盡,外而興販來源并未斷絕,沿海各省紛紛征調,糜餉勞師”,實屬“辦理不善”,所以把林則徐召回北京,讓琦善去接替林則徐任兩廣總督。同時將鄧廷楨“與林則徐同奪職”,將林、鄧二人一道撤職。
林則徐后來又以四品卿銜大員身份,于道光二十一年春被派到浙江鎮海去協防,但是到了這一年的五月,道光皇帝再度斥責林則徐“在粵不能德威并用”。朝廷同時又回過頭來追究鄧廷楨在兩廣任上“廢弛營務”之責,最后將他與林則徐一道“同戍伊犁”。
歷史告訴我們:當年林則徐與鄧廷楨一道被發配到新疆伊犁,而不是如電影《林則徐》里所呈現的林則徐一個人的“特寫鏡頭”。
再說琦善到任后,“一意主撫”,對英國人采取撫慰態度,將沿海兵備全部撤除,僅留三分之一水師,又將原先招募來的“鄉勇”全部遣散,使清王朝完全失去了本來就十分薄弱的海上防御能力。
查理·義律代表英方向清朝政府索賠煙價一千二百萬,美國商人趁火打劫,無理索要數額是英國的一半,并要求把香港全島割讓給英國。在索要賠款數額巨大而又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英軍先攻占摧毀了虎門外的沙角炮臺、大角炮臺,致使虎門危在旦夕。
道光二十一年正月,英軍發起對虎門關的炮擊,清軍守炮臺的將士只有數百人,又沒有援軍相助,關天培拿出自己私人積蓄來激勵將士們與敵人死戰,關天培“身被數十創”,最后被英軍炮火擊中,尸體有一半被燒焦,壯烈殉國。
至此,“虎門燒煙”三位功臣林則徐、鄧廷楨、關天培全部罹患或罹難。
也就在道光二十一年即1841年1月26日,查理·義律率先派英國軍隊占領了香港,查理·義律親自出任香港行政官,只是仍留在澳門辦公。一般認為,香港自當日起就成為英國屬土了。翌日,英軍又在香港島上升起了英國國旗。
四.英軍攻打江浙沿海沿江城市的三次“改犯”
這里的“改犯”不是指英國軍隊改正自己所犯罪行錯誤,而是指改變進攻中國沿海沿江城市的路線。
卷三百七十三《宗室奕經列傳》記載,道光二十二年三月,攻占寧波的英兵忽然退去,留艦招寶山海口,改犯乍浦(今浙江嘉興境內),并攻陷了乍浦。奕經不能赴援,而以收復寧波奏報皇上,以掩蓋自己過失。道光皇帝下詔斥責其不先事預防,將其革職留任。既而英兵開始侵犯江南,“陷鎮江,逼江寧”。這是英軍第一次“改犯”。
卷三百七十一《劉韻珂列傳》中有:道光二十二年四月,乍浦陷,欽差大臣伊里布往說英人退兵,英國軍隊根本不予以理睬,“改犯吳淞,入大江,乃于江寧定和議”。這是第二次“改犯”。
這兩次“改犯”均屬英軍戰略上調整,由海入江,但其終極目的地是“江寧”。
第三次“改犯”是放棄攻打揚州而直接攻打江寧。
卷三百七十一《牛鑒列傳》記載,道光二十一年,英兵侵犯浙江時,兩江總督裕謙于是年八月殉于鎮海(浙江寧波市境內),朝廷命牛鑒為兩江總督。十月,牛鑒來到蘇州受事,檢閱視察海口,偕佐提督陳化成治防,繕臺增炮,沿海以土塘為蔽,駐四營居中策應。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英兵既陷乍浦,遂窺吳淞口。五月,敵艦七十余艘來攻,牛鑒與陳化成督戰,雖擊沉賊船三艘,但我方西炮臺及戰艦皆被毀。英艦聚泊吳淞口外,“揚言將北伐天津”,迷惑清軍。五月,吳淞失守。六月,英軍突入長江,乘潮上駛,直越圌山關,攻陷鎮江,占踞瓜洲。
牛鑒由京口退保江寧。提督齊慎、劉允孝迎戰京口不利,只好退守新豐(江寧境內)。
鎮江淪陷后,駐守鎮江的1500名八旗兵與英軍展開激烈巷戰,死傷慘重,副都統海齡戰死;全城遭受焚掠,一片廢墟。敵艦又“分薄瓜洲”,將長江瓜洲段水面全部封鎖。長江對岸,“揚州震動”,惶恐萬狀。
這時,揚州鹽運使但明倫聽從了紳商江壽民計謀,賄賂英國軍隊“六十萬金”作為不占領的條件。英軍得到這筆財富后,改變了攻打占領揚州計劃,“遂犯江寧,艦泊下關”,兵臨江寧城下。
耆英、伊里布先后奉命來到江寧,英國人索五處通商口岸及賠償款。諸臣未敢遽允,英國軍隊遂登岸,在鐘山頂上“置大炮臨城”,準備炮轟江寧城。耆英、伊里布等人“合疏”聯名奏請道光皇帝,希望以保全民命為重。內容是這樣的:
“江寧危急,呼吸可虞。根本一摧,鄰近皖、贛、鄂、湘皆可航溯。彼所請雖無厭,而通市外無他圖。與其結兵禍而毒生靈,曷若捐鉅帑以全大局?廈門敵軍雖退,尚未收復。香港、鼓浪嶼、定海、招寶山仍未退還。使任其久踞逡巡,不如歸我土地。既愿循例輸稅,即為悔過向風。此后彼因自護租岸,我即以捍蔽海疆,未始非國家之福。所請平禮虛文,不妨假借。事定之后,亦應釋俘囚以堅和好,寬協從以安反側。”并附詳細條目以聞。
權衡利弊,道光皇帝只得同意大臣們的呈請。
五.英軍迫使清政府在“江寧”簽訂條約
卷三百七十二《陳化成列傳》記載,早在道光十二年(1832年),英吉利(英國)船艦就駛入閩、浙、江南、山東洋面,朝廷命陳化成督師巡邏,“以備不虞”。道光二十年,英艦犯閩,陳化成率師船擊之于梅林洋,英軍退去。朝廷又調陳化成任江南提督。陳化成“枕戈海上凡二年,與士卒同勞苦,風雨寒暑不避”,總督裕謙、牛鑒“倚為長城”,視陳化成的防線如海上長城。
道光二十一年,英兵侵犯浙江,兩江總督裕謙于是年八月在鎮海(浙江寧波市境內)戰役中殉國,他是清朝皇室在鴉片戰爭中為國捐軀的最高級別成員了。
道光二十二年,英國將查理·義律撤回國,以濮鼎查代之。從此,英軍開始了大舉侵犯浙江、江蘇的軍事行動。
道光二十二年五月,英艦在試探我方實力后旋即離去,以“水牌浮書”給中國軍隊下挑書戰。過了幾天,敵艦銜尾進,陳化成麾旗發炮,毀敵艦三,殲斃甚眾。由于武器裝備差距太大,在寶山、上海保衛戰中,中國軍隊遭重創,部將守備韋印福,千總錢金玉、許攀桂,外委徐大華等皆戰死;陳化成亦中彈,“噴血而殞”。寶山、上海相繼淪陷。
在裕謙殉國后,皇室成員、專門督辦浙江洋務的耆英與揚威將軍奕經成了欽差大臣,他們奉皇上命“督師往剿”。道光皇帝在勤政殿訓示方略,特別詔諭強調要“申明軍紀,凡失守各城逃將逃兵,軍法從事”,發放內庫花翎等件,有功者立予懋賞,勉以恩威并用,整飭戎行。
耆英、奕經先后奏請朝廷,力主“羈縻招撫”,但已不起效果。“七月,英兵薄江寧下關”。鎮江失守后,欽差大臣伊里布“奉命偕耆英赴江寧議和”。
英人索要煙價、商欠、戰費共二千一百萬兩銀元,并要求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通商,要求英國官員與中國官員用平行禮,以及劃抵關稅、釋放漢奸等款。
過了三日,耆英至,對英國人的苛刻要求稍稍駁詰。英國軍隊見清政府對條約不從,就突然在東郊鐘山頂上升起紅旗,“置炮鐘山上臨城”,準備炮轟江寧城。
耆英等清朝政府談判官員急忙制止英軍準備炮轟江寧城的挑釁行為,耆英派遣侍衛咸齡、江寧布政使恩彤、寧紹臺道鹿澤良,偕同伊里布家丁張喜“詣英舟”,來到英國人停泊在長江下關碼頭的艦船上,先期與英國人協商,希望允許他們向皇帝奏聞此事。
道光皇帝聞說此事,只能“憤甚”而已。
耆英與伊里布、牛鑒等與英將濮鼎查、馬利遜“會盟于儀鳳門外靜海寺”。雙方簽補充條約:“先予六百萬,余分三年給,和議遂成”。這一天是清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
中英《江寧條約》簽訂后,也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但一直到九月份,英兵才“盡數駛出吳淞”。
以往在廣東的洋商只準居住在澳門,貿易有定界,赴洋行發貨,不得擅入省城。誰知“自江寧和議,有省城設立棧房及領事入城之約”后,粵民攀比,竟出現眾議洶洶、不受官吏約束現象。當時的江寧在外貿通商方面,已經開了讓洋人進入省城辦事的先例。
《宗室耆英列傳》末尾,史家點評到:罷戰言和,始發于琦善,去備媚敵,致敗之由。伊里布有忍辱負重之心,無安危定傾之略,且廟謨未定,廷議紛紜。至江寧城下之盟,乃由耆英結束和議,損威喪權,貽害莫挽。
中英鴉片戰爭最終以中方失敗而告終。如果排除雙方軍事實力懸殊差異,清朝政府決策失誤的罪魁禍首當推琦善。英國軍隊依仗其船堅炮利,先后攻陷鎮海、舟山、虎門、廈門、寧波、吳淞、上海、鎮江、江寧等地,并霸占香港島。中國從此進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
六.《清史稿》主撰趙爾巽及其他
《清史稿》主撰趙爾巽屬清末漢軍正藍旗,是奉天鐵嶺(今遼寧鐵嶺市)人,清末民初政治家、改革家。民國三年(1914年)3月,袁世凱下令成立清史館,聘請人員編撰《清史》,確定趙爾巽為館長。
民國六年(1917年)后,在經費幾乎到了毫無著落的情況下,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為事關一代國史,“失今不修,后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他一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一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并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民國十六年(1927年),趙爾巽花費大量心血的《清史稿》終于付梓。同年9月3日,趙爾巽在北京病逝,享年83歲。1928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由此不難理解,我們今天閱讀到的《清史稿》是由清朝遺老們撰寫,這部長達529卷的清朝史雖然是進入民國時期才開始起動撰寫,但對民國已經將“江寧”改為“南京”的清朝之“江寧”稱謂仍然予以保留,體現了老一輩史學家對歷史的尊重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歷史告訴我們,清朝只有“江寧”,沒有“南京”;只有《江寧條約》,沒有《南京條約》。
著名史學博士盧海鳴教授在他的《南京歷代名號》(南京出版社2016年版)一書中也告訴我們,今日之“南京”稱謂始于明洪武元年(1368年),到了清順治二年(1645年),今日之“南京”改稱“江寧府”,清宣統二年(1910年)又稱“江寧道”。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定都“江寧”,始改江寧為“南京”;民國二年撤南京府,置“江寧縣”;民國十六年(1927年)4月,以蔣介石為代表的國民政府定都“江寧”,又改江寧為“南京”,一直沿用至今。
以上種種,我們可以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國近代第一部不平等條約是清朝政府與英國政府在當時的江寧市簽定的“中英《江寧條約》”。所謂“中英《南京條約》”在歷史上根本不存在,其提法可以休矣。
束有春 2022年2月16日于金陵四合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