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金融對易返貧人口、脫貧地區脆弱的產業要建立長期支持和培育機制。
當前,在各地扶貧辦轉制為鄉村振興局后,防止后期返貧和新增貧困產生成為了新時代下扶貧的工作重點。基于此點考慮,加之金融扶貧是江蘇扶貧機制“五方掛鉤”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疫情對還款困難戶的影響,在進入“十四五”后,省農村信用聯社及時指導全省農商行系統,在原有政策到期的基礎上,繼續執行小額扶貧貸款的發放,繼續以體制性優勢對已脫貧的人群進行扶持。
據記者了解,目前江蘇省政府正在對小額扶貧貸款政策走向進行調研,已原則上同意其政策目的從扶貧調整為鄉村振興。
貧困戶翻身的啟動資金
第一桶金至關重要。
從記者近期在多個省定幫扶縣的實地采訪看,致貧的原因絕大多數是因病、突發事故造成了家庭主勞動力的喪失,或是在一定時間內承擔了較多的社會撫養費以及個體的不上進。
灌南縣孟興莊鎮老垛村人劉彩方一家即是典型。2011年,劉彩方正在讀大學的獨子不幸被查出急性白血病,數年的治療致使這個家庭欠下30多萬元的外債。
“本來就沒有工作,孩子生了重病一心想著照顧他,更想不到去打工。”劉彩方對記者表示,在孩子病情稍微穩定后,適逢縣農商行宣傳小額貸款政策,就想到了去辦一個賣農具化肥飼料的小店。老垛村位置偏遠,交通相對落后,有642戶、2629人,其中低收入農戶151戶,耕地面積2750畝。
劉彩方這一填補一定區域空白的想法得到了縣農商行的支持。很快,第一次的2萬元小額扶貧貸款獲批,劉彩方也獲得了第一桶創業啟動資金。因善于經營,在貸款持續每年增加額度的情況下,2020年劉彩方就還清了全部外債,成為了當地脫貧致富的“化肥媽媽”。
小額扶貧貸款的用途主要用于本地以短期為主的生產經營,執行“免擔保、免抵押”,一年期以內的利息為4.35%,超過1年的為4.75%,其發放對象來自當地扶貧辦提供的低收入人群名單。
江蘇省鄉村振興局副局長劉文俊認為,作為精準扶貧抓手之一的小額信貸,解決了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發展產業的資金難題,激發了低收入農戶內生動力。
扶貧貸款在江蘇啟動較早,初始從3000元起步,后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十三五”中后期執行單戶貸款5萬元較為普遍。
統計顯示,“十三五”開局至今,江蘇已累計發放扶貧小額信貸117.8億元,惠及50.2萬低收入農戶;截至2021年3月末,還有存量35.6億元。
扶貧信貸“升級”
疫情對江蘇農商行系統的小額扶貧貸款的政策走向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疫情暴發后,根據省聯社的指導意見,承貸農商行需要全面落實延長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的政策要求,對于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低收入農戶,根據其需求和申請,通過延長還款期、無還本續貸、展期等方式將還款期限進一步延長,延長還款期間繼續執行原合同條款,各項政策保持不變,最大限度減輕貧困戶還款壓力。
“最大的壓力不是審批,而是因為疫情影響,同時貸款的貧困戶大多從事養殖等且年紀偏大,得實地到每一家去了解情況。”濱海縣農商行一位客戶經理告訴記者,一個鎮一般只有5-7個客戶經理,每個人都有上百戶要實地跑,而這是農商行系統能夠沉入基層、單獨承接發小額扶貧貸款的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各農商行在省聯社的指導下,明確了工作標準和免責認定流程,提高了小額扶貧貸款不良的容忍度,打消了一線員工的顧慮。省聯社也切實加強工作考核監督,嚴禁編造任何理由拒絕、延遲貧困戶的續貸、展期需求,做到應延盡延、應續盡續、應展盡展。
多個農商行負責人認為,可按照現行標準并結合“十四五”期間的具體實際繼續推行扶貧小額信貸相關政策,確保扶貧工作與鄉村振興穩妥對接。
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吳萬善對此表示,鞏固拓展脫貧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已探索出經驗,金融對易返貧人口、脫貧地區脆弱的產業要建立長期支持和培育機制,做到“扶上馬、送一程”。
(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