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為提倡節儉、反對浪費,制止“天價”月餅等現象,堅持月餅大眾食品屬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文,提出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經營者應當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
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關于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
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并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對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和提供定制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進行重點監督;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等強制性標準,對違反相關強制性標準的平臺內經營者,禁止在電子商務平臺內從事月餅銷售活動。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