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2019年,外來務工人員季某應聘到南通某船舶公司從事裝配工,合同期限為一年,約定年薪不低于11萬元,但未足額發放。2020年11月,公司在拖延續訂勞動合同6個月后,口頭辭退季某,并無故扣留其護照和焊工資格證書。季某多次向公司討要證件,要求結算相關費用,均無結果。無奈,季某向崇川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
援助律師第一時間約見受援人,在了解案情、釋明風險、整合證據的基礎上申請了勞動仲裁。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某船舶公司一次性結清季某所欠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共計3.5萬元,并歸還證件。
(周雯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