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 2020年9月21日下午4點半左右,記者來到鎮江句容市水務集團對面華西大廈702室。火災發生后的屋子里一片狼藉,白凈的墻壁被煙熏黑。原本擺放在桌上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已被火烤焦,電視機、冰箱、沙發等物品也被大火吞噬,看不出模樣,其他的一些物品也被燒毀殆盡。
受害業主:發生火宅時消防栓無水、設施癱瘓
據了解,發生火災的屋子主人叫湯興祥,2020年5月26日下午13時左右,他在樓下殺魚時家里發生火災,還沒等他上樓,火災就蔓延開來了,整間屋子火舌四起,見此湯興祥趕緊報警,同時闖進家里關閉了家中的總電閘。
為防止火災進一步擴大,他隨后跑下樓想用微型消防站里的設備控制住火勢。然而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消防栓里沒有一滴水,消防設施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湯興祥不無氣憤地告訴記者。消防車到達現場之后,因整個樓盤沒有消防設施、找不到水源耽誤了最佳救火時機,雖然最終大火被撲滅,但家中物品毀壞一空。 湯先生稱,火災是由于電線短路點燃了沙發引起的。
“因物業管理消防設施完全處于癱瘓狀態,導致火災無法及時施救,給我家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損失”,業主湯興祥表示要追究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我多次找華西大廈的管理方—句容市天祥物業公司商量賠償事宜,但物業公司只愿意賠付給1萬元,我家損失超過二三十萬元,一萬元的賠償我當然不能接受。”湯興祥拿出他列舉的損失清單,包含裝修、家電、家具等損失總計達21.713萬元。
2018年6月2日,湯興祥已經把句容市天祥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湯先生為能得到合理的賠償,他已經向法院提起損失評估請求。
湯興祥告訴記者,他每年都按時繳納物業費,如果物業方面做好了定期消防維護和保養的工作,消防栓能及時有水進行滅火,火災可能在剛剛燃起時候就能被控制住,損失也就不會如此慘重!
消防認定:室內消防栓無水,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句容市消防救援大隊對湯先生舉報核查后認定,“室內消防栓無水,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江蘇天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進行查處。
物業公司:你們去找消防,我沒事么要說的,我不負責消防
小區的消防設施管理關系到萬千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當意外發生時,除了追究責任,更應該做的是對安全防范管理的反思。
發稿前,記者電話連線江蘇天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盧總,“這事你去找消防,我沒事么要說的,我不負責消防。”
江蘇天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這起火災中該不該承擔責任,承擔多大責任,法院判決結果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維文 金敏 周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