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訊(見習記者 孫海燕)9月28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現場獲悉,《江蘇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了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主體是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新規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一輪機構改革之后,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職能歸口到文化和旅游部門,范圍擴大到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領域。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經圣賢介紹,即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管理辦法》共5章39條,主要包含政府、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職責,執法隊伍管理,執法行為規范,執法監督與責任等多方面內容。
明確了機構設置。前期“同城一支隊伍”體制改革解決了市區兩級多頭執法和多層級執法、責任不清、執法力量分散等問題。這次《管理辦法》規定設區的市設置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其所轄的區不再設置。
理順了執法體制。過去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綜合執法機構以不同行業管理部門名義實施處罰的現象,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執法效率。這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主體是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綜合執法機構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名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同時,為厘清事中事后監管職責邊界,《管理辦法》明確,行業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日常監管職責,綜合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履行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等行政執法職責,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
確定了人員性質。新一輪機構改革后,全省77支執法隊伍絕大部分實行參公管理,但執法人員身份性質不一。為解決這一問題,《管理辦法》明確,綜合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經批準后實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拓展了執法人員晉升空間,提高了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積極性。
規范了編制管理。在綜合執法人員編制總體偏少的情況下,目前仍存在一線執法人員編制被擠占、人員被借用和退居二線不在崗等問題。《管理辦法》規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綜合執法崗位管理,不得擠占綜合執法機構編制、人員;對不再適合或者不實際從事綜合執法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整。同時明確,對違反辦法規定的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